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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新农村新合作新网络工程推进和深化农村市场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从2008年3月到12月,选定龙头企业,开展试点工作阶段。2008年4月底以前,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制定实施细则; 2008年5月至12月底,每市确定1个-2个县(区)为实施“三新”工程试点;全区确定10家左右农产品生产基地、6家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5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给予引导扶持,完善提升其种植、加工、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等功能。

  第二阶段:从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为全面实施阶段。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商务部农家店验收标准和标准化连锁超市的建设标准,本着“先易后难、规范建设”的原则,全面推进农村流通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初步完成“三新”工程建设目标。新建和改造乡村农家店、标准化连锁超市3300家,其中村级店2000家,覆盖全区85%的行政村,并达到店铺整洁明亮、商品开架自选、价格低廉实惠、质优安全可靠、信息系统健全的要求,初步实现超市经营业态,实现多网合一形式,农村流通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初具规模。扶持培育4家-5家年销售额过亿元的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扶持培育5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10家左右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第三阶段:2010年1月至12月,为完善、巩固、发展、总结阶段。累计建成标准化乡村连锁超市3600家左右,完成80个左右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规范标准的配送中心,覆盖全区100%的乡村。同时,增加对连锁超市的配送份额,使配送代销、代理商品占50%以上,并且与农村流通信息服务网络实现有效对接,全面实现超市经营业态的目标。再确定4家-5家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5个左右的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给予引导扶持;巩固提升前两年确定的20个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成立实施“新农村新合作新网络”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区)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组织实施“三新工程”。各市、县(区)要从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局出发,把建设农村新型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精心部署,积极推进“三新工程”的实施。

  (二)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自治区“三新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各自职能,密切协作,做到资源信息共享、资金统一使用、计划统一安排、措施统一制定,共同调研,形成合力。商务、工商、税务、农牧、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卫生、科技、信息产业、邮政、保险、金融等部门要为“三新工程”实施企业提供快速、便捷服务,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积极支持“三新工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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