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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新农村新合作新网络工程推进和深化农村市场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新农村新合作新网络工程推进和深化农村市场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发[2008]4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开展新农村新合作新网络工程推进和深化农村市场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2008年2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八年三月十一日

开展新农村新合作新网络工程推进和深化农村市场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的战略任务。自治区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农村市场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近年来,我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建设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村流通、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农村发展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到2007年底,全区建设和改造符合商务部标准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2319家、农家店配送中心36个;建成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1200个;有1100多名科技特派员在农村开展科技创业服务。但全区城乡流通衔接不畅,农村流通服务网络建设仍十分薄弱,服务网络布局不合理、水平低、效益不佳;农村日用消费品结构不合理、质量不高、渠道不畅,业态形式传统,经营方式陈旧,管理模式滞后,消费环境较差,流通成本过高,农民消费“不方便、不安全、不经济”的问题依然突出;山川发展不平衡,南部山区和中部干旱带受经济发展能力制约,农村流通服务网络建设难度较大;区域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信息渠道不畅,销售网络单一,农产品卖难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好“三农”问题,实现跨越式发展,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实施“新农村、新合作、新网络” 工程(以下简称“三新”工程),加快用现代流通方式构建新型、安全、方便、有序的农村流通服务体系,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现就实施“三新工程”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提升农村新型流通服务能力为目标,以宁夏优势农产品基地为平台,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中心和农家店、“东桑西移工程”项目和“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为基础,通过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建立政府部门联动工作长效机制,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功能整合、基地带动”的方式,坚持“走进农村,贴近农民,服务农民”的市场定位,建立我区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市场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和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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