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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兑现二00七年财政“三奖一补”目标责任书的决定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兑现二00七年财政“三奖一补”目标责任书的决定
(州政发(2008)39号)


  2007年,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州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州委“1522253”发展战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财税工作目标任务,为加快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发扬成绩,表彰先进,推动发展,根据《甘南州财政“三奖一补”激励机制暂行办法》,经州政府研究,决定对2007年各项财税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县市及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一、将2007年预分配奖励资金3893万元全部奖励给完成2007年度“三奖一补”目标任务的各县(市),其中:州本级105万元,合作市346万元、夏河县521万元、临潭县961万元、卓尼县605万元、舟曲县675万元、迭部县302万元、碌曲县257万元,玛曲县121万元。
  二、给地方财政收入增幅高于全州平均水平十个百分点以上的迭部县、夏河县、舟曲县各颁发奖牌一面,给有功人员各奖励6万元;给地方财政收入增幅高于全州平均水平五个百分点以上的合作市颁发奖牌一面,并给有功人员奖励3万元;给完成部门收入任务的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财政局各颁发奖牌一面,给有功人员各奖励6万元。
  三、对消化财政赤字高于州核定数的夏河县、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及州本级各颁发奖牌一面,给予夏河县消化赤字目标财力奖3万元,临潭县消化赤字目标财力奖1.7万元,卓尼县消化赤字目标财力奖10.4万元,舟曲县消化赤字目标财力奖2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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