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严格清理整顿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做法,严禁出台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已经出让的要依法解决好遗留问题;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严格控制出台针对出租汽车的收费政策,严禁各种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严格规范出租汽车企业行为,切实保障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对因监管不力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以解决治理超载超限中以罚代纠、只罚不纠和以执法为名谋取私利等问题为重点,建立及时发现和查处公路“三乱”的工作机制;严肃查处未经省政府批准的各种擅自上路、设卡收费行为;严格公路临时动物、植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监督管理,保证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的畅通和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
(九)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要以基层为重点,坚决纠正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要结合实际,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在坚持全面评议的基础上,把评议工作与纠风专项治理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对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的评议。对去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及时检查落实。2006年要按照经济调控和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经营服务等类型,分别对政风行风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综合测评情况进行排序。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要把纠风工作作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并加强对纠风工作的考核。各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精心制订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