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植质量要求:挖树穴规格为1米×1米×0.8米,如遇土质杂物多的树穴,要全部清除干净,扩大树穴并更换种植土。
苗木来源:由市园林局负责统一采购提供并运送至各植树点。
(二)门前行道树补植活动
活动时间:3月10日-3月17日(具体安排见附件2)
补植范围:明珠大道、黄州大道等25条道路的行道树
技术要求:挖树穴规格为1米×1米×0.8米
活动形式:由舟桥部队和相关路段沿街单位负责挖树穴,市园林局负责组织苗源和栽植。
(三)庭院绿化美化活动
活动时间:3月8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市区内各居住小区和庭院单位要抢抓春季绿化的大好时机,充分利用每一寸土地,见缝插绿、拆违建绿、拆墙透绿。凡是有绿化条件的都要进行绿化,不得闲置或占用:一是有绿化用地但没有进行绿化的居住小区(庭院)在本绿化季节内要进行绿化设计和施工建设;二是对已经绿化但因管理不善使植物毁损的院内绿地要进行更新改造或补植完整;三是没有绿化用地的庭院要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阳台绿化、墙体绿化、装缸绿化等立体绿化形式进行弥补;四是对居住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地内的菜地要进行彻底清理,退菜还树。按照2011年市区内50%的居住区(单位庭院)绿化要达到“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的验收标准,2008年,市“四大家”机关等34家有基础有条件的机关、单位、学校、居住区要通过改造升级,达到评选标准。(具体名单见附件3)
市政府决定今年下半年在市区开展居住区绿化和单位庭院绿化建设工作的全面检查考核。市区各居住区和庭院单位要以争创“园林式居住区”、“园林式单位”为目标,迅速制定庭院绿化建设或改造方案,坚持适地适树、保证成活的原则,在绿化设计和建设上要按照《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标准》(见附件4)上档达标,并建立庭院绿地管护制度,加强对已建绿地的日常管养工作。对于庭院绿化任务量大,不能在一个栽植季节完成的,在冬季要继续实施。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市、区各单位要把城市绿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春季绿化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要树立市区一体、上下一家的观念,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确保春季绿化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一)黄州区自购苗木组织沿江路(西湖四路-大桥)行道树以及各社区和小街小巷的植树工作,加快宝塔公园的改造开发进度,负责植树用地的退地工作;
(二)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完成好村级街巷的绿化,并配合市园林局完成好遗爱湖景区建设,负责植树用地的退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