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红娟 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
成 员:汪新振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四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 勇 市文明办副主任
胡 华 市科技局副局长
邹德元 市民政局纪检组长
李建江 市农业局副局长
郑光文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丰玉霞 团市委副书记
胡耀武 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副局长
徐世国 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新闻出版局,徐世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措施
(一)政府组织建设。“农家书屋”工程由政府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进行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制订“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将任务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步骤和责任人。同时,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将本地“农家书屋”建设和基本运转经费分年度纳入政府预算。“农家书屋”工程资金要全部用于书屋所需出版物和相应设备的配置,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研究制订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实施的扶持政策,并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和省奖励经费。
(二)鼓励社会捐助。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农家书屋”建设。市、县(市、区)、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农家书屋”结对援建工作,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口援建。鼓励社会各界通过冠名、挂牌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捐资捐物援建“农家书屋”,支持农民自己筹建“农家书屋”。各级团委要发挥自身优势,尽力从“光华公益书海工程”争取更多图书,支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深入开展送书下乡活动,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目前开展的各类送书下乡活动,纳入市“农家书屋”建设总体规划,名称不变,渠道不变,由现有单位继续分头组织实施,送书到村进行援建。
(三)农民自主管理。“农家书屋”按照农民自主管理、自我服务的模式进行管理和运行。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由村民民主推荐书屋管理员,可聘请在乡的离退休干部、教师、职工或原村组干部担任。村党支部、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承担筹建和监督的职责,建立完善“农家书屋”管理、服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并纳入村务公开范围。县、乡(镇)要适时组织对“农家书屋”管理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书屋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农家书屋”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四)创新机制发展。积极探索“农家书屋”运行、发展的长效机制和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络建设的新途径。对管理规范、服务较好、具有一定经营条件的,可在书屋管理人自愿的前提下,由新闻出版部门授予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书屋管理人在书屋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可开展出版物经营业务,获得的经营收入,按规定比例用于购买新的出版物,不断扩大书屋规模,满足农民群众多样性、高层次的文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