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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残疾人体育工作水平

  (一)建立优秀残疾人运动员队伍。各县(区)要做好残疾人运动员的挖掘、培养和输送工作,加大训练力度,在全市形成县(区)培养二线运动员、市上培养一线运动员的工作机制,建立一支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竞技水平较高的残疾人运动员队伍,争取在省内外竞技赛场上不断取得好成绩。

  (二)建立残疾人体育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队伍。市残联、市体育局要制定裁判员、分级员等人员管理制度和教练员职称评定办法,加强残疾人体育管理人员、教练员、裁判员、分级员等人员的配备和选聘工作,建设一支有爱心、有水平的优秀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队伍,促进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各县(区)要加强管理人员、教练员培养培训工作,提高残疾人体育工作管理水平和训练水平,推动本地残疾人体育活动广泛开展。

  (三)建立完善残疾人运动员保障机制。残联、体育、民政等部门要研究制定残疾人运动员等级评定办法。人事、教育、财政、民政、劳动保障、体育、残联要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认真解决残疾人运动员的就学、就业、保险、奖励和社会保障等问题,保障在中高等学校学习的贫困残疾人运动员助学金所需经费,帮助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就业,解除后顾之忧。

  (四)加强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市体校要建立残疾人训练基地,提高综合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保证全市重点残疾人运动员管理、训练、参赛工作的需要。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为残疾人设置体育设施,提供锻炼条件,并依托当地体育院校、场馆,建立训练基地(点),开展残疾人运动员训练工作,提高残疾人体育工作水平。

  (五)加强残疾人体育教学工作。要把残疾人体育纳入特殊教育教学计划,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体育教育水平。市体校要招收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入学,并为他们参加体育比赛、进行训练提供条件,支持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文明成果。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一)加强残疾人体育事业宣传工作。各类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和在省内外体育比赛中取得的优异成绩,倡导人道主义思想和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营造良好的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环境。各级残联要普及残疾人体育知识,引导各单位和社会各界关心残疾人运动员、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提供志愿服务,保障残疾人运动员顺利、安全地参加体育活动和比赛。教育部门要动员组织学生关心、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在广大学生中培养理解、尊重、关心残疾人和助残为荣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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