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残疾人体育工作竞争激励机制。要完善奖励和导向机制,适时表彰奖励为残疾人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在省内外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以及残疾人运动员和残疾人体育工作者,进一步激励残疾人运动员刻苦训练,争创佳绩,为我市争光。
二、广泛组织动员,全面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
(一)大力组织残疾人开展康复健身活动。各县(区)要按照《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总体要求,根据残疾人特点,结合残疾人体育工作实际,推广、配备适合各类残疾人的体育活动器材,开发残疾人健身康复体育项目,活跃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要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为残疾人提供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组织残疾人开展经常性的健身活动,不断增强残疾人的身体素质。
(二)积极开展院校残疾人体育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残疾学生参加适合其特点的日常体育活动;学校体育成绩测试要充分考虑残疾学生的特殊情况,尊重、理解残疾学生,体现对残疾人的人文关怀。武都区聋哑学校要加强体育课教学,开展校园体育活动,提高残疾学生的体育水平。
(三)指导和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要动员各企事业单位,充分利用社会和本单位的文化体育设施,采用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要积极探索基层残疾人体育工作的组织形式和活动内容,加强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引导企事业单位逐步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
(四)重视农村残疾人体育工作。农村残疾人体育工作是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农村残疾人体育发展计划及措施,积极开发适合农村残疾人特点的群众性体育项目,创造条件设置残疾人体育设施,动员组织农村残疾人参加自强健身体育活动,努力推动农村残疾人体育活动深入开展,增强农村残疾人的体质。
(五)定期组织参加和举办各类残疾人体育比赛。市残联、市体育局要定期举办残疾人体育比赛,筛选、培养优秀体育人才,参加每4年1次的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各县(区)要发挥残疾人体育赛事对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推动作用,深入基层挖掘、筛选和推荐运动员。要完善残疾人体育竞赛制度,加强体育赛事的组织筹备、人员培训等工作,积极组织残疾人运动员参加省内外竞技体育比赛,提高竞技体育水平,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