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陇政办发〔2008〕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南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07]167号)精神,推进全市残疾人体育活动健康持续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残疾人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充分认识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的重要性。残疾人体育是残疾人事业和全民体育的组成部分,是展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彰显人权保障和社会文明进步成果的重要平台。参加体育活动是残疾人的重要权利,是残疾人康复健身、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发展残疾人体育,有利于促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展示残疾人体育才华,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倡导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有利于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思想,激励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
(二)切实加强对残疾人体育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重视残疾人体育工作,把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评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促进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
残疾人保障法》、《
体育法》等有关法规政策,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创造良好条件,保障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的权益。
(三)强化残联、体育部门的工作职责。各县(区)残联、体育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实施《陇南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及残疾人体育工作实施方案,管理、指导、协调本地残疾人体育工作,全面完成“十一五”残疾人体育工作目标任务。要健全各级残疾人体育组织,充分发挥残疾人体育协会的作用,加强对基层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指导和帮助,整合社会资源,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动员引导各类社会团体关心、支持和组织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
(四)加强残疾人体育道德作风建设。各县(区)残联要制定完善体育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体育工作和竞赛活动;建立体育工作机制,加强与体育部门的联系,形成工作合力。要教育残疾人体育工作者树立“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密切联系残疾人,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