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领导,统筹规划,将乡村医生培训纳入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的卫生教育资源,全面促进乡村医生培训工作的实施;
2、坚持质量第一,注重实效,切实提高乡村医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
3、坚持培训、使用和管理相结合,建立并完善激励与制约机制,充分调动乡村医生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4、坚持学历教育与在岗培训并重的原则,鼓励乡村医生取得医学专业学历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5、坚持集中、就近培训为主,在岗自学为辅的原则;
三、培训对象与总体目标
乡村医生教育培训的对象:全州各市、县登记注册的乡村医生。
总体目标:到2010年,要逐步建立并完善适合本地实际的乡村医生培训体系,形成乡村医生系统化、规范化培训网络,提高乡村医生业务技术和服务水平,完成大部分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和执行医师的转化,满足我州农村卫生工作发展的需要。
2007年,建立起以州职业中等技术学校为中心,全州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为基地的乡村医生培训网络,建立和完善乡村医生培训制度。根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各地卫生局完成乡村医生的在岗培训和考核,进一步规范乡村医生的管理。
2007年以后,重点加强乡村医生的知识更新和医学学历教育,到2010年底,争取全州80%以上的乡村医生取得中专以上医学专业学历,40%以上的乡村医生取得大专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大多数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四、教育培训主要形式和内容
开展乡村医生教育培训要充分利用我州现有卫生、医学教育资源,坚持医学学历教育与在岗培训并重,培养和建设与农村卫生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用得上、留得住的乡村医生队伍,其主要培训形式和内容为:
1、乡村医生医学学历教育。积极组织和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各种形式的面向基层开设的医学专业学历教育。
2、乡村医生在岗培训。以县(市)为单位,以更新乡村医生的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为重点,加强卫生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医疗文书写作及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服务技术指导为主要内容的全科医学知识培训,加强中藏蒙医药基本知识及运用中藏蒙医药防治疾病基本技能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