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渡口渡船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
(黄政办函〔2007〕27号)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渡运是人民群众重要的出行方式,渡口渡船的改造,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今年3月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公路和渡口建设会议,把渡口渡船改造达标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农村交通建设要实现“路、运、站、渡”一体化的发展思路,这是我市水上交通事业一次难得的机遇。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加快渡口渡船达标建设步伐,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让人民群众坐上“放心船”、乘上“满意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渡口渡船达标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渡口渡船的达标建设,是解决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服务人民群众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局部地区人民群众出行不便的问题依然存在,在一定时期内农村渡船将仍然是部分群众出行的重要工具之一。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水上交通条件,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依法监管”和县(市)、乡(镇)人民政府是安全管理责任主体的原则,紧紧围绕构建“渡船适航、渡工适任、安全畅通、有效监管、优质服务”的长效机制,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做好渡口渡船达标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二、进一步明确渡口渡船达标建设的目标任务
我市现有客渡口26处(地方监管水域),年水运运量60万人次,有客渡船119艘。去年以来,我市按照交通部、国家安监总局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渡口渡船达标建设已改造达标7处,水上交通安全基础条件得到改善,水上安全继续保持了平稳态势和零事故。今年是国家全面落实渡口改造的攻坚年,交通部、省交通厅已核准2007年我市渡口达标改造任务19处,其中,大冶市5处,阳新县14处。全市渡口达标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渡船钢质化,渡工专业化,渡口坡岸硬化,警示标志规范化,安全监管网络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落实,力争率先在全省完成渡口渡船达标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