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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结果的通报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结果的通报
(潮府〔2008〕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2007年,我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国家、省和我市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开展镇(街道)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和村(社区)无政策外出生活动,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各项人口计生工作任务,取得良好的成绩。根据《潮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潮办发[2008]20号)的规定,经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考评,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通报表彰单位
  潮安县、饶平县、湘桥区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授予"潮州市2007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各发给奖状和奖金3万元。
  潮安县的凤塘镇、官塘镇、庵埠镇、文祠镇、铁铺镇、归湖镇,饶平县的樟溪镇、新丰镇、汤溪镇、联饶镇、新塘镇,湘桥区的太平街道、西新街道、桥东街道、城西街道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授予"潮州市2007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各发给奖状和奖金1万元。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外经贸局、市地税局、市市政园林管理局认真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如期实现各项指标,成绩显著,授予"潮州市2007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各发给奖状和奖金0.2万元。
  对上述县、区,市直单位和镇(街道)给予通报表彰。
  二、通报表扬单位
  枫溪区,潮安县的古巷镇、赤凤镇、登塘镇、龙湖镇,饶平县的高堂镇、新圩镇、浮滨镇、建饶镇,湘桥区的南春街道、西湖街道、湘桥街道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较为突出,给予通报表扬。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潮州银监分局认真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如期实现各项指标,成绩较为突出,给予通报表扬。
  希望受通报表彰、表扬单位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积极做好巩固提高工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出更大贡献。各级、各部门要学习推广先进单位的经验,认真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坚持不懈地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好,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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