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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组成调查组

  由市(县)、乡抽调人员和乡村干部、群众代表组成调查组,每村一组,每组至少3人以上。

  (四)开展分解落实登记工作

  后期扶持人口分解落实登记工作要在移民个人提出申请的基础上,根据调查表确定的内容逐村逐户逐人进行,做到不重不漏,数字准确。能够分解落实到人的,要以户为单位登记造册,登记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与户主的关系、所属水库名称、搬迁时间等,登记表由户主签章认可。无法分解落实到人的,要说明无法分解落实人的原因,并以村社为单位进行登记造册,登记内容应包括村社名称、扶持人数、所属水库名称、搬迁时间等。人口分解落实登记要建档立卡。

  (五)县外安置(含自主零安置)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登记工作,由迁出地县级人民政府出具花名册,函告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由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并同迁出地县级人民政府共同签章认定。存在此类情况的地区要与迁出地县级政府做好衔接工作。

  (六)公示

  分解落实登记工作必须坚持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登记表分别由乡(镇)、村两级分三次进行张榜公示,州、县、乡三级政府分别设立举报电话,乡(镇)、村两级三次张榜公示时必须同时公布各级政府举报电话(包括省级)。

  第五阶段:上报审批

  公示后的登记表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人民政府初审后,4月21-23日,各市、县政府和茫崖、柴旦行委对后期扶持人口分解落实登记成果汇总初审报州政府再进行审查,州政府审查后于4月29日前报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5月下旬,待省核定的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指标分解落实到我州后,州政府与各市、县政府和茫崖、柴旦行委签订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分解落实承包责任书。

  各地政府根据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解的后期扶持人口指标进一步落实到人,将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分解落实成果汇总后,于5月18日前报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于5月20日前报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六阶段:政策落实兑现

  各市、县政府和茫崖、柴旦行委根据州政府审定并经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的后期扶持人口数量,组织当地财政部门兑现后期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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