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化工、特色农牧业、矿产选冶、新材料、生态保护、节能降耗等领域的技术攻关及产业化项目。(州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负责,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
14、教育发展重点项目
重点建设农牧区“两基”攻坚工程、初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职业教育项目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农村初中改扩建工程等。(州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
15、公共服务重点工程
基层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全州图书、文化、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基础设施。(州文体广电局负责,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
广播电视数字化改造工程和广播电视中心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州文体广电局负责,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
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地方病防治、疫情监控和卫生监督服务体系项目。工矿区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州卫生局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
社区便民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州民政局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
社会福利、儿童福利、残疾人康复建设项目。(州民政局、州残联负责,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
16、基础地质勘查重点项目
矿产资源、油气资源、盐湖资源、有色黑色金属、煤炭资源以及水资源的勘查和勘探。(州国土资源局负责,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配合)
(三)重大改革任务
州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有关改革任务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项改革的进度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不失时机地加以推进。
1、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完善机构设置。改革县级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州编办牵头)
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完善政府约束机制。(州法制办牵头)
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完善公共服务职能。(州编办牵头)
2、财政、投资体制改革
完善转移支付办法。(州财政局负责)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改革预算编制制度。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改革。(州财政局负责)
健全规范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制、备案制,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州发展和改革委牵头)
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州发展和改革委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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