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机制,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作用
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格局下,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主管、企业主体”三大责任体系。在各级道路交通联席会议框架内,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摆上政府议事日程,纳入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明确任务指标,把降事故、保安全的责任落实到各职能部门,落实到运输企业。要进一步加强联席会议的领导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协调督导,解决有关问题。按照《汉中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汉交联办发〔2007〕1号),落实各项交通安全责任和措施。市交通局要加强道路的养护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事项预防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置和完善公路、城区交通设施,加强事故多发路段的工程治理,加强对所属运输企业和客运站、营运车辆、驾驶人的道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市安监局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综合治理交通环境,牵头审定事故多发路段,督促公路部门完成治理任务,协助监察部门对有关部门担负的交通安全职责进行行政效能监督,并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市城建规划局要加强城市交通规划工作,将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护栏等交通设施建设和维修费用纳入城市维护费、道路建设费,确保交通设施等与道路建设同步配套;加强市区施工管理,在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搞好停车场、公交车停靠站点的规划和建设。各新闻媒体要切实担负起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责任,履行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公益性和法定义务,无偿发布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及时公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市农业局、城建管理局(综合执法局)、教育局、卫生局、发改委、质监局、工商局、司法局、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汉中军分区、武警支队、西汉高速公路公司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抓好交通管理工作。
四、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将交通管理工作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过问公安交管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加强公安交警队伍的领导班子建设。根据汉台中心城区的发展趋势,改革公安交通管理机构,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提高管事效率。要加强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在目前上级没下达新增交警专项编制的情况下,各县区要按照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招聘协勤人员,协助交警工作,并将协勤人员经费纳入地方财政予以保障,解决好警力不足问题。今后上级下达的交警专项编制,必须用于交管部门。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公安交警部门上交规费和罚没款收入要全部返还、专款专用,用在交通管理事业的发展上,用在交通管理设施的进一步完善上。要根据交通管理工作实际需要逐步增加交通管理装备,特别是要注意增加一线交通管理部门的装备。要加强科技强警工作,加快推进“金盾工程”,不断提高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