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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8〕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现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促进平安和谐汉中建设,现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道路交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也是关乎民生问题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特别是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工作目标,全面推进“三基”工程建设,队伍正规化、规范化建设明显加强;深入开展车管所规范化活动,车管所等级化评定取得优异成绩;妥善处置“3·15”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预防措施全面落实;全面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城乡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严格规范执法,促进了公安交警依法行政。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地方领导对交通管理工作重视不够,道路交通安全齐抓共管的机制没有落实到位,交通管理力度不大;二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道路交通事故隐患依然存在;三是交通安全宣传不够广泛深入,不少群众的交通文明意识、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还比较淡漠;四是交警队伍警力不足、经费困难等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公安交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确保道路交通事故不突破安全控制指标,确保全市主要干道、高速公路和城区主干道安全畅通。

  二、以“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

  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是全国道路交通安全部际联席会议做出的重大部署,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总要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创建工作,力争今年全市所有县区都能达到创建标准。

  (一)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是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必须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保持平稳态势,不突破省市下达的道路交通安全控制指标。要从道路安全条件、路面监管以及车辆单位等方面加强管理,从源头上预防事故发生。要完善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机制,建立特大交通事故专家评析制度,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要在事故发生地召开事故评析会,查找管理漏洞,制定相应对策。要完善危险路段排查治理机制,结合公路安保工程,落实综合治理措施。要加大对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度,设立乡镇、村交通安全员,解决影响农村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保证安全和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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