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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的通知


  (三)2008年4月11日-2008年4月30日,公开信息。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优先选用信息化手段,对本县区,本部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政府网站或者其它媒体或场所进行公布,并进行适时完善更新。

  (四)2008年5月1日-2008年5月30日,工作总结。对汉中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情况表

  二○○八年三月五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情况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时间:

┌──────┬─────────────────────┐
│主管部门名称│                     │
├──────┼─────────────────────┤
│工作机构名称│                     │
├──────┼───┬───┬────┬────┬───┤
│  负责人  │姓 名│职 务│工作电话│移动电话│备 注│
├──────┼───┼───┼────┼────┼───┤
│ 政府分管 │   │   │    │    │   │
│ 负责同志 │   │   │    │    │   │
├──────┼───┼───┼────┼────┼───┤
│ 主管部门 │   │   │    │    │   │
│ 分管领导 │   │   │    │    │   │
├──────┼───┴───┴────┴────┴───┤
│ 工作机构 │                     │
│  负责人  │                     │
├──────┼───┬───┬────┬────┬───┤
│ 工作机构 │   │   │    │    │   │
│  联系人  │   │   │    │    │   │
└──────┴───┴───┴────┴────┴───┘

  填报人:          联系方式:

  注:本表请各县区、各部门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填报,于2008年3月10日前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王芸    电话:2626472   传真:2626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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