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加快促进医疗保险进社区。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常见病、慢性病治疗和重症康复治疗的定点机构。要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积极探索,促进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要进一步完善与社区卫生服务相配套的制度,理顺医疗保障进社区的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社区首诊,要降低或取消社区卫生机构的门槛费,提高在社区卫生机构就诊的报销水平,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持续健康的向前发展。
五是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各县(区)要按照试点先行、稳步发展、逐步推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制的改革,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要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制定能基本满足群众看病需要的药物目录,逐步实行社区卫生服务药品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合理确定社区卫生服务价格。要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为广大城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促进全市社区卫生事业稳步向前发展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党的十七大提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并把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作为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四大体系”的重要内容。各县(区)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发展社区卫生事业的领导机制,要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制订完善政策措施。市县(区)发改、财政、卫生、民政、劳动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编制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完善筹资和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药品流通、医疗救助等方面措施,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向前发展。
二是加大投入,确保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要按照中央和省上对经费投入的要求,制定完善本辖区财政对社区卫生的补助政策,为了加快全市社区卫生工作向前发展,市政府从2007年起落实社区卫生配套补助资金40万元,并纳入财政预算。各县(区)也要落实社区卫生配套补助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要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投入,确保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又好又快的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