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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
(汉政办发〔2008〕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等五部门关于在全省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16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建设为基础,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坚持“分级负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的原则,通过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对农产品实行从“农田到市场”的质量安全全程监控,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逐步实现我市农产品市场检测人员、检测设备、检测场所、检测结果公示、检测结果网络化管理的五到位。推行合格农产品挂牌销售及进货验证或现场检测档案管理制度,增强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最终使上市销售的农产品都能达到无公害农产品以上安全标准。

  三、实施步骤

  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先易后难、先常规后特殊、先大宗后个别、先示范后推广,从蔬菜、水果、禽畜产品、水产品开始,先在重点批发市场、超市试点,逐步向全市所有农产品市场延伸。

  第一阶段:启动试点阶段。2008年4月1日-8月31日,在过街楼蔬菜瓜果批发市场、晶众佳乐超市、桃心岛超市,进行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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