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8〕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贯彻《决定》实施意见,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会上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整体水平,推进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上台阶,决定将2008年定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年。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及省、市人口计生工作会精神为指导,以抓基层、打基础、上台阶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通过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强基固本的意识,促进薄弱环节的解决,促进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促进县、乡镇(街道办)、村组计生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确保重心下移到村、工作开展到户、服务落实到人。
二、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
基层基础工作建设的重点是:“建好一站一校二室;加强三支队伍;开展四个创建;实现五个目标”。
一站一校二室:一站即县、乡镇计生服务站建设。积极推进县乡计生服务站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咨询、药具发放和人员培训五项职能,在加强硬件、提高软件上下功夫。一校即县、乡镇、村人口学校建设。县、乡镇人口学校达到有教室、有教学培训设备、有教学计划、有教学培训记录等。二室即村级计生活动室和计生服务室建设。村活动室可同人口学校一并建设,做到有房子、有牌子、有活动记录。村服务室可同村卫生室合并建设,做到有牌子、有检查床、有桌子、有文件柜,也可单独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