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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九)加强对服务外包专业人才的培养。各级各类高等院校、中等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师资、实验设备、校内外实习基地等软硬件资源,在原有相关专业和课程的基础上,开设服务外包领域急需的课程,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服务外包专业教育,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

  (十)建设服务外包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充分利用我省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建设满足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和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基地,通过企业人才定制培训、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和职业鉴定、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资质认证培训等方式,加快培养熟练掌握外语技能的各类实用型服务外包人才。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逐步建立服务外包职业资格认证标准体系。

  五、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十一)设立黑龙江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利用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服务外包企业进行技术研发与自身发展,服务外包急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企业取得国际认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国内外相关展会等。

  (十二)加大对服务外包园区建设的资金支持。省政府对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所在地市要投入相应资金,用于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入驻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的国内外著名服务外包企业给予购地、购买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补贴。省、市两级政府按照国家要求对取得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区和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基地认定的地市给予配套支持。

  (十三)充分利用各类基金扶持服务外包产业。积极支持我省服务外包企业争取国家扶持出口型企业发展基金、外贸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基金、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和人才培训等各类相关专项资金。各有关部门分管的省级相关专项资金要从不同角度优先支持服务外包项目,引导服务外包企业发展。省外国专家局的专项资金要对聘请国外服务外包专家来我省讲学和培训给予资助。对为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服务外包企业或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给予奖励。

  (十四)加强对培训的资金支持。对纳入国家培训计划的各类培训,省、市两级政府给予配套资助,加大对准备从事服务外包工作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尚未就业的往届大学毕业生和服务外包企业新员工培训力度。经服务外包企业或培训基地培训合格后,实现在我省就业,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培训对象,每人一次性享受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按照培训项目打捆拨付给承担培训工作的服务外包企业或培训机构,所需经费由省、市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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