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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汉政发〔2008〕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3月20日,国务院、省政府相继召开春季森林草原防火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市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工作主动性

  春分已过,时近清明。在气温迅速回升并将持续升高、去冬雪灾过后林下可燃物异常激增和林区农事、上坟祭祖用火交织等不利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我市森林火险等级将持续增高,林区野外火源管理难度越来越大,森林防火面临的形势日益严峻。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主动性,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全面安排,严格督查,狠抓落实。

  二、把握重点,掌握森林防火工作主动权

  根据我市清明节期间野外火源特征和林区人员活动特点,全市当前森林防火工作要将农林交错区、有林地的坟墓、有林木资源的历史文化名胜旅游区作为森林防火的重中之重,在这三个重点部位下功夫、见成效。各县区要进一步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具体化,逐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重点部位森林资源防火安全。

  三、关口前移,及时清除火灾隐患

  一是积极开展新一轮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各县区要采用广播、电视、会议、广告、组装宣传车等方式,深入林区农村、集镇、厂矿、学校,开展森林防火法规和防火扑火知识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治火和安全扑火意识。二是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禁携带火种入林,严格生产用火审批,严查野外违规用火。鼓励和引导群众采用坟头压纸、敬献鲜花等方式文明祭祖。要继续认真落实重点祭祀区坟头烧纸监管措施,努力实现“文明清明”、“平安清明”。三是要下功夫管好“高危人群”。进一步落实做好林区低智能人、中小学生和进出林人员的监护工作,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查巡护,杜绝“高危人群”因监管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四是认真做好林区可燃物的清理工作。各县区要在灾害普查的基础上,结合灾后重建,全力抓好受灾林区、特别是重点林区和人类活动比较频繁林域的可燃物清理,以最大限度降低林火发生机率。五是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各县区必须坚持昼夜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有效地传递林火信息,处置林火事故。要认真执行林火信息执行制度,对有火不报、大火小报、迟报瞒报及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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