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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2008年酒泉市信贷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准确把握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工业强市”战略的深入实施。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酒泉市政府2008年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对节能环保领域和企业自主创新的信贷支持。一是积极支持瓜州干河口风电项目,玉门昌马百万千瓦风电、瓜州风电场二三期工程、30万千瓦国产化示范风电场和酒泉热电厂、750千伏超高压输电工程和玉门330千伏输电工程等风电煤电项目建设。二是着力扶持我市的农业机械、风机制造、不锈钢件等装备制造业的发展。继续把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高新技术企业作为信贷支持重点,积极支持新能源、生物工程、医药保健、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做大做强,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
  (三)加大支持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增强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继续把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作为金融支持西部大开发和项目建设的重点。一是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对引哈济党、酒嘉煤电基地、酒航铁路、敦格铁路、敦当公路、酒嘉快速通道等涉及区域经济发展重大项目要予以重点关注。二是把节水型社会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重点做好引哈济党、节水滴灌等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促进传统高耗水农业向现代高效节水农业转变。三是加大对清洁生产的信贷支持力度,大力推进资源节约,推动工业生产由高耗能、高耗材、高污染向节能、环保方向转变,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地方工业提质增效。四是支持北大河、石油河、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污染治理,支持酒泉医疗垃圾集中处理中心等环保项目建设,使酒泉、玉门、敦煌污水处理厂实现达标排放。四是积极支持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尾矿、废渣、秸秆、粉煤灰等综合利用水平,淘汰落后工艺,降低生产能耗,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四)创新信贷管理模式,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继续贯彻落实金融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地域、行业和规模等特点,建立务实、长期的银企合作关系,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不断壮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下放对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贷款的审批权限,简化审贷程序,提高贷款审批效率。从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特点出发,创新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方式,拓展合作领域,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推出更多适合中小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对运作规范、信用良好、资本实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的担保机构承保的优质项目,可适当下浮贷款利率。通过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要把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与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集群,增强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提高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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