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警支队:负责祭祀活动期间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协调殡葬单位做好停车场所的交通疏导,负责在发生殡葬公共事件时,确保道路畅通,依法做好因道路交通安全死亡事故的处置工作。
市消防支队:负责对祭祀点的消防监督工作,发生火灾时,及时扑救。
市监察局:负责对参与在殡葬突发事件中寻衅滋事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劝说、教育,并依法依规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
市司法局:负责对参与殡葬突发事件闹事人员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应急资金的调度,确保应急处置资金的到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因爆炸、矿山、建筑坍塌等意外死亡事故的劳动纠纷仲裁处理工作,做好遗体火化后的善后处置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参与对清理乱葬滥埋墓地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林业局:会同消防部门对因祭祀、墓葬等引发的山林火灾事件,做好及时扑救和事后损失的处置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因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突发病人的抢救工作,做好对有传染病毒遗体的消毒工作,确保殡葬工作人员的身体安全和健康。
市环保局:负责依法对因殡葬活动影响周边环境污染而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和协调并提供现场污染分析监测的技术支持。
市行政综合执法局:负责协调治理车辆沿途乱放鞭炮、乱撒纸钱等问题,协调查处祭祀点周边游商摊贩,维护市容环境。会同公安、交警、环保部门对在城区占道搭设灵棚,出殡车辆阻塞交通,危害公共安全引发突发事件的当事人做好劝说、疏导和处置工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因生产安全等发生意外死亡的处置工作,确保遗体火化等善后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市工商局:负责对祭祀活动期间临时摊商的管理,销售摊位不得经营违禁用品,不强卖强买,不影响周边车辆和人员通行。
市信访局:负责接待因殡葬突发事件引发的群体性上访处置工作。
3、应急处置
3.1 应急分类
第一类:在各种殡仪活动中造成重大事故的。
(1)发生重大火灾的;
(2)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3)发生群体性斗殴事件的;
(4)因拥挤踩踏发生人员伤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