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炒买倒卖、传销、预售活人墓穴,引发上访事件,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的。
(9)在城区占道搭设灵棚,出殡车辆沿途乱放鞭炮乱撒纸钱,阻塞交通,危害公共安全而引发的突发事件。
(10)清理整顿乱葬滥埋墓地遇到的突发事件。
(11)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它有关事项。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县区人民政府设立殡葬突发事件处置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的殡葬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2.1 应急指挥机构及指挥部成员单位(成员名单附后)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消防)、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信访局。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分管殡葬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 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
研究解决全市殡葬应急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殡葬公共群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区殡葬应急指挥工作。
2.3 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殡葬重大公共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提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参考意见和拟定具体措施;负责殡葬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有关情况;总结和推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好的经验和做法。
2.4 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全市祭祀扫墓点的安全保障和服务接待工作;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衔接,依法依规对因殡葬引起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责任人调查处理;核定、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及时向省民政厅汇报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部署警力维护祭祀场所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现场控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对聚众闹事的骨干分子严肃查处;加大对涉及犯罪的当事人的调查、侦破、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