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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墙改办2008年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墙改办2008年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扬府办发〔2008〕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委、办、局(公司):
  市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08年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八日

2008年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也是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内容。2007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扬府办发〔2007〕34号《关于转发市墙改办2007年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精神,顺利实现乡镇“禁实”全覆盖,非粘土新墙材发展迅速,建筑节能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2007年的各项任务目标。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的发展,确保完成省下达给我市2008年的各项任务目标,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各县(市、区)实际情况,现将2008年任务目标分解如下:
  邗江区
  1、
新墙材产量4亿块标砖,占墙体材料总产量的92%,其中非粘土新墙材产量占新墙材产量的50%;
  2、新墙材建筑当年竣工面积占建筑竣工总面积的100%;
  3、新开工建设的民用建筑达到国家和省节能设计标准,组织实施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启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4、继续巩固城区和乡镇“禁实”成果;
  5、制订计划,关停泰安镇,杨庙镇扬冶公路以南,甘泉镇、方巷镇、槐泗镇扬栗高速公路以南范围内的粘土砖瓦窑厂;
  6、严格按规定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
  仪征市
  1、
实心粘土砖产量比2007年减产7%以上;
  2、新墙材年产量3.25亿块标砖,占墙体材料总产量的68%,其中非粘土新墙材产量占新墙材产量的34%;
  3、新墙材建筑当年竣工面积占建筑竣工总面积的96%;
  4、新开工建设的民用建筑达到国家和省节能设计标准,组织实施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启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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