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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力争在2008年上半年,县(区)政府完成总体预案,市政府有关部门完成专项预案的修订工作;到2008年底,所有街道社区、乡镇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基本完成应急预案编制或修订工作。修编应急预案要注重针对性,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并根据各自特点和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充分尊重群众意见,让群众参与编制,使预案编制的过程同时成为宣传教育、动员群众的过程。县(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制订编制指南,明确预案编制的组织要求、内容要求和审批程序。要加强应急预案编制、衔接、备案、修订等管理工作,切实把分散的预案衔接好、管理好,使应急预案更加科学有效。
  (三)加强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社区要充分整合现有力量,以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部队、物业保安、企事业单位专业应急救援队和保卫人员、志愿者队伍,以及卫生、城建、国土、林业管理等工作人员为基础,吸收有关专家和有相关救援经验的人员参加,尽快组建综合应急队伍,确保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能够立即集结到位,并迅速开展有关处置工作。要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配备必要装备,强化训练,加强教育,严明纪律,提高综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制定落实补助、保险、工伤、抚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解决队员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
  (四)加快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要根据国家《“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应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7〕25号)要求,抓紧编制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规划,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县(区)政府和各乡镇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村镇规划,合理避让隐患区域,并指定一批房屋结构坚固、抗灾避险能力强、交通便利、有卫生设施的学校、敬老院、村办公楼、老年活动中心等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加强抗御本辖区频繁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基础设备、设施建设,提高自身防灾抗灾能力;做好垃圾、污泥和路障的清除工作以及饮用水和厕所等的卫生工作,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加强电话、广播电视、电网等公共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应急宣传、信息报告、通信、交通等保障能力。城市内各社区要严格功能分区,加强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城郊各村、人口密集场所和工业区等高危、高风险地区,要重点加强消防、避难场所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并按要求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电信、自来水、电力、市政工程等主管部门或单位要提高公共设施抗灾和快速恢复能力建设,并加强日常管理和巡查;设立固定的应急宣传教育活动场地,配备必要的宣传教育设施和宣传用品;积极推进全市应急信息与指挥平台建设,通过现有的计算机终端与县(区)应急指挥平台联网,实现信息、图像的快速采集和处理;有条件的社区,可布局一批电子监控设备,随时掌控辖区的安全状况。学校要结合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做好教室宿舍等建筑、设施的安全加固工作,有针对性地储备应急物资装备;加强学生食堂、宿舍等卫生设备设施建设,做到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加强校内交通安全标志和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监控体系。
  三、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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