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
(扬府办发〔2008〕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节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多年努力,我市建成了较为完善的水利工程体系,有效保障了水资源供给。但我市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水污染尚未得到根本控制,切实加强水资源的保护、节约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意见》(苏发[2006]1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07]56号)精神,现就加快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富民强市、全面小康战略目标和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主题,按照富民优先、科教优先、环保优先、节约优先要求,以协调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以水资源统一管理、优化配置为手段,建立科学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和水资源保护,积极培育和强化社会公众节水意识,建设农业、工业、城市、服务业和生活节水的各类节水载体,不断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总体目标。建立以水权制度为核心的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和水资源管理体系,逐步形成与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水资源安全供给体系,通过定额管理和经济调节手段转变全社会对水资源的粗放利用方式,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3、近期目标。到2010年,形成适合我市经济发展和水资源特点的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和政策保障体系;建立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合理利用的水价形成机制;全面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促进地区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的调整;创建一批节水型灌区、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社区和节水型城市,水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耗水量降低到250立方米/万元以下,一般工业增加值耗水量降低到45立方米/万元以下,一般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以上;水功能区管理进一步规范,水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