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环保局发布扬州市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4、公安部门迅速对事故现场实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属地公安机关尽快在现场周围组织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持秩序,及时疏散人员,并对事故原因进行现场调查和取证。
  5、卫生部门负责辐射事故的医疗应急,立即联系有条件救治辐射损伤的医院对事故中所有可能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进行诊断和治疗。
  6、专家秘书组协助发生事故单位排除辐射设备故障,控制并消除辐射影响。事故处理完毕后,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初步评估,依法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
  7、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影响程度和类型,撰写事故公告报批稿,经应急指挥部同意,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向媒体和社会统一发布。
  二、密封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事故
  (一)定义:
  由于保管不力或操作不当,导致密封放射源或非密封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的事故。
  (二)处置步骤:
  1、事故发生单位在最短时间内将事故情况向我市突发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进行报告。
  2、我市突发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环保、公安、卫生等辐射事故应急人员立即赶赴事故发生现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将事故信息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公安、卫生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3、公安部门向事故发生单位当事人详细了解事故发生情况,初步划定放射源可能丢失区域,开展对放射源的追缴工作。环保部门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
  4、放射源一旦发现,公安部门立即在现场划定警戒区域和实行治安管制,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并对现场进行调查和取证。
  5、环保部门对现场辐射水平进行监测,划定辐射安全区域,与公安等部门共同实施对事故现场的监控,尽快确定事故影响程度和类型。
  6、专家秘书组协助事故发生单位将该放射源进行妥善处置,控制并消除现场辐射影响。事故处理完毕后,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初步评估,依法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
  7、卫生部门负责辐射事故的医疗应急,立即联系有条件救治辐射损伤的医院对事故中所有可能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进行诊断和治疗。
  8、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影响程度和类型,撰写事故公告报批稿,经应急指挥部同意,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向媒体和社会统一发布。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