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搞好主体培训。县(市区)、乡(镇)两级要抓住关键季节,对农民进行集中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话、网络等手段,开展经常性的技术服务和培训。特别是把送科技下乡活动和对农民进行培训有机结合起来,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现场培训。
4.做好病虫监测与信息发布。密切监测水稻、农资等市场的变化,定期发布水稻生产和市场供求的有关信息,并进行市场预测。在水稻生产的全过程加强“三情”(苗情、墒情、病虫情)监测预报,并运用多种切实可行的手段将防治信息及时准确地送到农民手中。
5.制定抗灾救灾预案。对主要水稻作物生长中可能遇到的自然灾害,特别是6、7月水灾,秋后的高温和旱灾,尤其是7-10月份水稻生长期间重大病虫灾害要有充分认识,提前制定预案。
6.发挥种粮大户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对水稻种植大户的扶持,继续实行农技人员联系大户制度,筛选10户种稻500亩以上,具有较强市场意识和生产技能的大户,在人、财、物上给予重点扶持,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三、切实加强“两个建设”,落实“两个抓手”
1.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加强稻田排灌等基础设施建设,搞好中低产稻田改造,加大对种稻良田的保护和地力培育力度,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搞好小流域综合治理,防范稻田污染,增强稻田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加强示范区建设。建立县级万亩示范区11个,示范总面积不少于15万亩,乡、村二级示范片总面积不少于43万亩。加强示范区管理水平,注重质量,核心示范区内产量指标按照省超级杂交稻示范标准进行管理,区内全面实行“五统一”管理。
3.以落实惠农政策为抓手。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措施,积极开展水稻良种补贴与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挂钩的运行机制,宣、郎、广、泾四县(区)水稻核心示范区要按照省农委统一部署,完成55万亩的任务。加大对良种繁育和种粮大户的扶持力度,进一步调动农民种植优质品种水稻的积极性。
4.以推进水稻产业化经营为抓手。同粮食部门通力协作,以订单生产为引导,集中资金和技术,支持优势区域发展优势水稻作物生产,提高水稻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发挥家乐米业、扬子鳄粮油等公司水稻精深加工龙头企业作用,进一步扩大水稻订单生产;扶持水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带动千家万户分散生产经营向“五统一”方向转变,提高水稻生产规模化和农民组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