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统计局还要具体负责建立完善农业核算体系,实施农村经济中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个环节的统一核算,开展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监测评价考核工作,核算农业总产值、农业增加值和计算农业发展速度等工作。凉山调查队还要具体负责农村住户调查、农产品价格调查、农村能源消耗调查等工作。
各涉农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和农村统计调查制度分别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生产条件、农林牧渔业生产等农村经济统计工作。农村社会统计(如: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广播电视等)由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的农村统计调查资料报同级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经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牵头组织评估后分别上报和提供使用。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和相关部门都要坚持统计数据“下管一级”制度。
五、强化基础,确保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
农村统计调查要把确保数据质量放在首位,各项工作都要围绕着提高数据质量这个核心展开。要充分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传统的调查手段,保证数据质量;要加强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农村统计调查队伍,充分发挥涉农部门在乡镇有机构、有人员的优势;要加强制度约束,严格执行抽样调查数据“直接调查、直接上报”制度,切实遵守基础工作规范化操作制度,始终坚持主要数据下管一级制度;要加强农村统计“五有”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抽样调查中坚持调查员入户调查,调查户如实记账、提供资料,不拖欠调查员、调查户费用,把好源头数据关;要加强统计执法监督,维护统计调查数据的严肃性,规避人为因素的干扰,确保数字真实准确。
六、加强领导,保障农村统计调查工作顺利推进
州、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落实措施,全面推进农村统计调查工作的开展。州、县市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要组成以统计局、农办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班子,具体负责进一步加强农村统计调查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建立农村统计数据评估审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州统计局、州农办要尽快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细化农村统计调查工作的相关工作方案和制度,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切实保障工作经费,本着既要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又厉行节约、分级负担的原则,要将农村统计调查各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调查网点建设经费和调查员、调查户补助等经费的落实。同时,要积极帮助基层解决农村统计的实际问题,保证农村统计调查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