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穗办〔2008〕4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我市村、社区党组织和第三届村民委员会、第二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将于2008年上半年任期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去年12月21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粤办发〔2007〕20号),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职数配备和任职条件、工作要求、组织领导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市分别召开了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08年我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换届举行的时间安排
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08年1月开始,至2008年6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8年1月至2月)。主要开展以下工作: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选举工作方案,落实选举工作经费,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做好宣传发动,对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二)选举实施阶段(2008年3月至5月)。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要抓好四个环节: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组织考察和确定正式候选人、党内选举;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要抓好四个环节: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和公布、开展竞选活动、组织投票选举。社区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要抓好四个环节:提名推荐候选人、民主测评、确定候选人、党内选举;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要抓好三个环节:选举产生社区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投票选举。新的村、社区“两委”班子选举产生后,要在7日内完成新老班子交接工作。在此阶段,要一并完成村(居)民小组长和村(居)民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
(三)建章立制阶段(2008年6月)。各区、县级市和各镇、街要指导村、社区“两委”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法规,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完善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以及村、社区“两委”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村(居)干部和村(居)民的行为。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7月至8月)。总结、检查、验收采取自下而上方式进行。各区、县级市要将检查验收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在7月底之前,以区、县级市党委、政府名义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