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行政监察部门和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协调配合,创新监督方式,形成监督合力,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依照《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的规定,追究责任人员的相应责任。对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六、全面总结推进依法行政四年规划
按照《纲要》和《南充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四年规划》确立的目标、基本要求和任务,全面总结推进依法行政四年规划的实施情况,客观认识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下一个五年依法行政方案。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对四年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在2008年10月31日前写出总结上报市政府。
七、进一步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一)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集中培训制度,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和效果“五落实”。
(二)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要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纳入依法行政责任目标,定期组织培训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不合格的要取消其执法资格,并调离执法岗位。对拟上岗行政执法的人员要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的才能授予其行政执法资格并上岗行政执法。
八、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依法行政负总责,建立健全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依法行政工作。要把加强依法行政摆上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把加强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严格执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强化行政问责,对下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违法行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