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启动企业管理人才培训工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加强农业龙头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2008年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启动企业管理人才培训工程,有计划地选择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厂长、经理和企业中层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力度;根据市场发展需要,组织龙头企业负责人到国内先进地区和国外进行短期考察,开阔视野;加强对龙头企业统计、质检、财会等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引导成立郑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增强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促进技术、资金、信息等资源共享。
(五)加快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构建现代农业物流体系
加大对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等大型市场带动型龙头企业改造升级的扶持力度,建立以批发市场为龙头、专业市场为骨干、农贸市场为基础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物流产业,形成大市场、大流通的格局。按照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一体化的要求,大力发展区域性、产地型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做到建一个市场,带一个产业,兴一方经济,富一方群众,加快推动城乡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横向联合、协同运作。大力发展会展经济,为农产品流通、展示、交流提供平台。加强大型专业批发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及时准确地向农民提供市场信息服务,引导农民调整生产结构,发展优势农产品。
(六)积极培育名优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
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积极采用国际质量认证标准,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快培育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牌,加强地理标志(或原产地标识)申报保护工作,培育名牌农产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注册商标,加强品牌的培育、认定和推介。加强政策引导,从2008年起市财政每年设立100万元专项资金,对获得驰名商标和国家级、省级著名商标、名牌称号的农产品给予奖励,打造一批竞争力强的名牌农产品。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农产品出口创汇步伐。
四、进一步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
(一)加强政策引导,培育示范性龙头企业
要强化农业龙头企业为农民服务的方向。从2008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奖励资金,对隶属郑州市的龙头企业,分类制定考核奖励办法,实施动态管理,对与农户建立起良性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能力强的示范性龙头企业给予重奖。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完善提高,引导更多龙头企业结合市场需求、农民愿望和自身实际,积极探索与农户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利益联结模式,切实发挥龙头带动作用,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