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
(郑政办〔2008〕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为提高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意义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承包为基础,依靠各类龙头组织带动,将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行一体化经营的一种新型农业经营方式。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丰富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解决一家一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矛盾;有利于促进良种良法推广,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有利于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发展规模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扩大农民在龙头企业的非农就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是加快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培育新农村建设产业支撑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我市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了显著成效。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产业布局日趋合理,名优品牌不断涌现,农产品流通市场日益繁荣,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步入全国先进行列,龙头企业2007年底已突破200家,带动能力不断增强。但是,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中还存在着龙头企业规模不大、实力不强,与农民联结不够紧密,基地建设不规范等问题。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进一步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夯实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现代农业的目标,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切入点,以完善带动农户的组织制度和利益联结机制为突破口,以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为基础,坚持科技先导,重点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强农产品竞争力,通过市场引导、龙头带动、农民参与、政策扶持、政府服务,全面提高农民组织化、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强化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
发展目标:2008年市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总数超过210家以上,其中省级达到40家以上,国家级达到4家以上;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到180亿元以上,年销售收入超过40亿元的龙头企业实现零突破,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市场年交易额突破260亿元;积极探索龙头企业与农民多种途径的双赢利益联结机制,农业龙头企业直接带动本地农户比例达到6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