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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耕地保护先进地区的决定

海西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耕地保护先进地区的决定
(西政〔2007〕15号)


  2006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各地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和谐发展是第一要务,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委会精神和州委九届十次全委会精神,根据年初与州政府签订的耕地保护目标,严格按照“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层层分解任务,使耕地占补平衡落到了实处,全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了确定的目标,涌现出了一批耕地保护工作突出的先进地区,为促进海西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他们的工作成绩,鼓励先进,州政府决定对2006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的都兰县、德令哈市、乌兰县政府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地区再接再厉,按照州委、州政府对耕地保护工作的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创新思路,奋力开拓,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绩。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他们为榜样,并以此为新的起点,与时俱进,扎实工作,确保本区域内“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为全州耕地保护工作做出更大的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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