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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五)实施“农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按照科技入户工程的要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实用技术培训。开展科技示范户培训,引导农牧民掌握实用技术,培养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服务。

  (六)实施“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以提高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城镇居民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等为目的,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成人教育和再就业培训网络,广泛开展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的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大力发展社区教育、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四、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体系

  (七)加大对海西州职业技术学校和格尔木职业技术学校的支持力度,加快改善办学条件,完善配套设施、设备,使其成为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真正发挥两所职业学校在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和机制中的示范作用。努力建立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的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具有海西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

  (八)进一步加强州职业教育中心(海西州职业技术学校、海西州职业培训中心)建设,格尔木市在现有职业技术学校基础上组建职业教育中心,将各类培训分别归并到两个职业教育中心,实现“政府统筹、部门联办、教育协调、多校一体”。

  (九)加强职业学校示范性专业建设。在加强现有两所职业学校建设的基础上,着力建设盐碱化工、汽车运行与维修、机电设备运行与维修、卫生保健等4个中等职业教育骨干示范性专业,扩大职业教育资源总量。“十一五”期间,力争把盐碱化工与卫生保健等专业打造成为省级职业教育品牌特色专业。

  (十)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尽快建立和完善州内两所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重点解决数量不足、实训工位和设备短缺等问题。鼓励两所职业学校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有效利用。鼓励企业以资金投入、提供设备和实训场地等方式,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与发展。

  (十一)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州、市要将职业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纳入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安排专款用于培养培训职业教育教师。对职业学校所必需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和特殊技能人员的聘用、选拔、调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企业及行业组织应予以支持。建立灵活的教师用人机制,采取待岗、转岗、离岗等分流方式,形成“能者上、庸者下”,“能进能出”的人事制度。积极争取职业学校教师编制,以适应日益扩大的办学规模。鼓励州、市两所职校加强沟通,调剂、交流优秀教师。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大力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教学水平和学历层次。有重点地选取一批重点企业作为职业学校教师实践技能的培训基地,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继续教育进修和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并作为晋级晋职的必要条件。支持专任教师在职提高学历、学位层次,提升专业化水平;吸引非师范类本科院校毕业生到职业学校任教;鼓励企业生产一线的工程技术人员以及高级技师担任专兼职教师。“十一五”期间,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力争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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