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
青海省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意见》(青政〔2006〕40号),实施科教兴州战略,推动我州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现结合海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拓宽思路,整合资源,围绕海西特色优势产业和第三产业,着力培养大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技能型人才,全面提高劳动者就业素质。把加快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与繁荣经济、促进就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落实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促进全州职业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
(二)到2010年,全州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规模1000人以上,在校生达到2600人左右,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规模的比例达到40%左右。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年培训城乡劳动者20000人次,其中培训在职职工2000人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4000人次。力争在“十一五”末,把州职业技术学校建成省级重点职校,并积极创造条件建设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
三、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
(三)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根据我州发展盐湖化工、盐碱化工、有色金属、煤焦化工、旅游等特色产业和餐饮、商贸、现代物流等服务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以技能培养为核心,着力培养大批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急需的实用型人才。
(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充分利用各类职业教育资源,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大力开展以农牧区初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现培训一个、转移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