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2009年,本市住房建设计划,进一步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07]24号文和相关的政策法规,更加逐步地建立起与城镇低收入家庭(包括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际相吻合的住房消费模式。从财政的实际能力和职工居民的住房消费水平出发,确定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的规模和标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供求,按分期建设分批安排的办法实施,最终达到解决本市城镇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的目的。
二、本年度住房建设供应量
1、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国务院新颁布的[2007]24号文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是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经测算,2009年,我市住房需求按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须建设经济适用住房4万平方米,共667套,建廉租住房1万平方米,共200套。
2、商品住房建设
2009年我市商品房住房建设面积为87万平方米。商品住房建设主要集中在几片大的开发项目上,半山半岛10万平方米、山水国际10万平方米、三亚湾新城15万平方米、卓达丹州小区15万平方米、凤凰水城15万平方米、兰海公司和卓达公司开发面积15万平方米,共计约75万平方米,其余市区零星地块开发量约12万平方米。
三、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供给
2009年,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共5万平方米的供求,其建设用地从原天涯水泥厂生活区改造用地93亩中解决。此土地使用证已办理,现正在规划报建和建设报建之中。
四、住房发展政策与措施
1、加强住房发展的战略研究与法制建设
为促进我市未来住房建设与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规划期内,应开展全市住房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策略研究;继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并完善面向广大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建立较为完善的住房与房地产业发展法制体系。
2、保证住房用地供应,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规划期内,适度增加住房用地供应规模,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各类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3、加大闲置土地处理力度,积极促进存量土地利用
规划期内,依据闲置土地处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造成土地闲置的不同原因,通过制定合理的闲置土地处置方案,以及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依法收回土地等各类办法,加大对各类闲置土地的处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