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和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
(三府〔2008〕5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和《三亚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三亚市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市近期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适应本市居民和岛外人士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亚市总体规划要求,按照国家和我省房地产调控的有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促进住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充分发挥住房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配套设施的重要作用。
第三条 本规划的规划区为三亚市行政辖区,规划期限为2008年至2012年。
第四条 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协调。
第五条 市房产、规划、国土部门每年应根据近期建设规划和本规划的有关要求及年度住房需求的实际变化,提出包含年度住房建设目标和各类住房建设总量、结构及土地供应安排在内的年度住房建设计划,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经市政府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 住房发展方向与需求
第六条 三亚城市发展规划
根据三亚市规划,三亚市区发展方向为拓展两翼滨海度假区,提升中心城区。
旅游房地产是三亚旅游发展的深化,是未来人类休闲度假生活的重要方式,因而三亚市住宅建设在满足三亚市城市居民居者有其屋的原则基础上,重点发展高品位、高档次旅游房地产,近期侧重酒店式公寓的建设。
滨海土地资源应当优先用于旅游度假的发展,其建设应主要面向度假者而非投资者,产业重心应转移到旅游度假产业而非停留在一般性房地产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