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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延安市中小企业促进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负责中、省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的申报和使用;协助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开展中介融资和间接融资工作。

  (八)指导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参与各类招商引资活动,扶持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加强企业间横向联合,促进企业的专业协作、区域合作和协调发展。

  (九)全面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巩固壮大乡镇企业,鼓励创办中小企业;督促乡镇企业、中小企业规范经营行为。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内设5个科:

  (一)政秘科

  负责市乡镇企业管理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会议组织和重要事项督办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访和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局属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财务报账和局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发展规划科

  负责引导乡镇企业和中小企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指导企业开展产业、产品、组织和区域布局结构的调整优化工作;负责全市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的统一汇总和申报工作;负责监督乡镇企业、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指导乡镇企业、中小企业招商引资工作。

  (三)创业维权科

  负责起草有关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的综合性、政策性文件;负责创业辅导与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维权投诉工作;指导企业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中小企业经理人队伍建设,提高经营者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指导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协会以及其它相关社团开展业务工作。

  (四)质量安全科

  拟定全市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建立科技服务体系;参与企业科研成果鉴定和推广工作;拟定全市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产品质量、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实施办法;指导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开展质量标准计量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加强质量、安全、环保方面的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产品质量和安全环保监督检测体系;组织企业开展产品质量认证活动;负责产品质量投诉、纠纷及事故的处置工作。

  (五)信息统计科

  负责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各类报表和经济运行情况的汇总、分析和发布工作;负责局系统信息网络的建设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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