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精心搞好旧坝修复的设计论证。旧坝修复加固工程,优先安排险情重、效益好且投资较少的淤地坝。修复工程主要包括排洪设施和坝体工程,地形和土地条件许可的中小型坝,可结合沟坝地整治一次规划实施,但必须进行效益分析确定。旧坝修复工程应按有关技术规范认真搞好设计,设计由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复,无设计和设计未审批的工程不得开工建设。技术评审前必须由市水利部门组织技术人员逐坝现场核对工程量和工程效益。
(五)切实保障工程建设环境。旧坝修复加固工程应尽量避免淹没搬迁损失,若有损失问题一律由当地政府承担解决,并逐级做出书面承诺,否则不予安排计划。旧坝修复加固工程防汛工作统一纳入当地防汛管理体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落实责任。工程建设期间的防汛及生产安全直接责任人是项目法人,工程运行期间的防汛及生产安全直接责任人是淤地坝产权所有者或者经营权所有者。旧坝修复加固工程在开工前,必须落实权属和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效益长期发挥。产权不明晰、管护责任不落实的工程,水利部门不能批准开工建设,财政部门不予拨付资金。
(六)足额落实配套资金。根据有关县区实际情况和旧坝修复工程特点,对子长、延川、延长三县旧坝修复工程,市级财政补助工程设计批复造价的70%,县财政补助30%;宝塔区、安塞县市县区财政各补助50%。为了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一是要求有关县区要对配套资金做出承诺,无承诺的不安排项目;二是配套资金必须按时足额到位,到位方可开工建设;三是对上年度任务和资金欠帐的,必须先予清理,否则不再安排新项目。
二、把握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进度
按照中、省计划安排和全市农村饮水工程板块推进实施方案具体部署,2008年计划解决全市23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为此,要着重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实施方案。2008年全市农村饮水工程规划继续坚持新建与改造相结合,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在水源有保证,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尽可能打破乡、村、组界限,大力发展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的区域供水工程,力求供水到户;在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山区、塬区,采用集雨水窖、分片打井、提引结合的方式解决。要将饮水困难人口落实到村组和农户,建卡立档,保证饮水安全项目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