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宁德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宁德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政办〔2008〕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企业单位、各大中专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落实应急管理工作相关会议的部署,全面推进我市应急管理“一案三制”的建设,夯实应急管理基础,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由市应急办制定的《2008年宁德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应急工作要点),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作。

  一、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应急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的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员;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应急工作要点的部署,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2008年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完善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强化措施,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提高依法开展应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提高全社会避险救灾能力。要完善统一指挥、有序协调、快速反应、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运行机制。要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和资源共享,形成整体合力,发挥各类公共资源在应急管理中的最大效能。特别要改进各级政府值守应急机构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的信息报告工作。

  三、抓好督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应急工作要点的部署,指导和督促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各项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同时,要认真对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政文〔2007〕94号)和《2007年宁德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宁政办〔2007〕103号)的有关要求,尽快完成所布置的各项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市应急办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东侨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落实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督促检查情况通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

  四、按时反馈。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反馈各项工作任务。市应急办将结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应急工作要点任务的情况,不定期编辑《值守与应急》通报各级各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