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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洛政〔2008〕42号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


  2007年,全市各级政府办公室和广大公文处理工作人员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省、市有关各项规定,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圆满地完成了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各项任务,为领导、部门和基层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经遴选推荐和严格评审,决定对偃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30个先进单位和任宏国等61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人员要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爱岗敬业,勤奋工作,规范办文程序,提高公文质量,进一步促进我市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洛阳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2007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先进单位(30个)

  偃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伊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宜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西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洛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吉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市教育局办公室、市民政局办公室、市商务局办公室、市人事局办公室、市体育局办公室、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市水利局办公室、市地税局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办公室、市法制局办公室、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综合部。

  先进个人(61人)

  任宏国 偃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王东杰 偃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吴献民 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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