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确定死亡人员姓名、身份,通知伤亡人员家属;
(4)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对事故中涉嫌的犯罪行为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5)武警部队负责事故现场封控,防止事态扩大及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六)公用事业部门职责:
(1)负责城市燃气管道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
(2)参加相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七)卫生部门职责:
(1)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医疗应急救援方案,负责实施医疗急救工作;
(2)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伤病人员诊治工作情况。
(八)交通运输部门职责:
(1)负责应急车辆的调度,及时将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运送到事故现场;
(2)快速修复损坏的公路、桥梁,恢复正常交通。
(九)消防部门职责:
(1)配合有关单位控制火势、消灭火灾,参与有关抢险救援工作;
(2)参与消防有关的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十)环保部门职责:
(1)负责事故现场污染的应急监测,环境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的评估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2)负责提出环境污染处置应急方案;
(3)负责污染物质处置方案的制定及参与污染物质处置工作。
(十一)财政部门职责:
负责保障事故抢险和事故处理工作的资金需要。
(十二)气象部门职责:
负责及时、准确地提供气象信息。
(十三)民政部门职责:
(1)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落实基本食宿条件;
(2)组织落实社会救灾物资,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四)建设部门职责
(1)对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实施有效的安全监察;
(2)参加上述设备事故调查和处理。
(十五)总工会职责
(1)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参加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3.事故报告程序和应该救援措施
3.1 事故报告程序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