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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防止耕地撂荒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防止耕地撂荒的通知
(南政办〔2008〕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农业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属不可再生资源。我市作为农业大市,农业人口多,人均耕地面积少。去年以来,由于农资价格上涨、土地耕作效益相对低、灾毁修复慢、局部地方耕作条件较差等原因,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影响,农民土地耕作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有关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防止可能出现的耕地撂荒现象,用足用好现有耕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当作农村一项打基础、管长远的重要工作来抓,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有关部门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不断健全和完善土地承包管理长效机制,依法有序推进土地承包管理经营权流转,防止耕地撂荒现象的发生;要认真研究制订防止耕地撂荒、恢复撂荒地生产的政策措施;要组织干部深入生产一线,调查了解耕地耕种情况,分析农民可能撂荒的原因,找出问题症结所在,制定撂荒地恢复耕种计划,切实解决恢复撂荒地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适宜耕种的地块都进行耕种;要加强督促检查,依法查处耕地撂荒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因工作不力出现大面积耕地撂荒或撂荒耕地复耕不及时的地方,必须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强化宣传,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今年中央和省将继续巩固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农村的投入。一方面继续加大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力度,增加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另一方面继续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力度,完善粮食风险基金政策。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举办讲座、组织干部进村入户等形式,加大《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使承包农户认识到防止耕地撂荒是应尽的义务,增强农民爱惜耕地的自觉性;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实行乡村干部包片包户,尽快落实耕地种植计划;要集中资金继续加大以水利、道路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并加强工程建后的管理和保护,确保工程永续利用,长久发挥效益。对发生耕地撂荒的农户,根据规定不得享受农资综合直补等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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