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完成街头裸露空地绿化0.2公顷,新增庭院(居住区)绿化面积0.5公顷,辖区内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比例达到58%。到年底沿街单位拆墙透绿比例不低于90%;新增立体绿化点 8 个(其中示范点3个)。
6、展摆花卉150万盆。
7、203省道、石中高速及乡村干道两侧绿化300亩,植树4万株。
8、绿化庄点10个,绿化面积100亩,示范庄点4个,植树1万株。完成稻作业区骨干林带300亩,植树3.3万株。完成治沙造林10000亩,设施果树花卉3500亩。
9、积极开展社会绿化“门前三包”活动。社会绿化“门前三包”目标责任书签定比率不低于75%,示范街道不少于5条(主要道路、街道3条,小街巷2条),示范单位占签定单位责任书的比率不低于30%。
10、建立义务植树基地2处,面积680公顷,其中通贵乡通南村义务植树基地,面积13.3公顷,月牙湖治沙造林义务植树基地666.66公顷。
11、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当年义务植树活动场面不得少于一次,义务植树成活率和尽责率达到85%和80%以上,上年义务植树保存率达到85%以上。
(三)金凤区
1、城市景观林带建设工程,主要实施正源北街(贺兰山路-北四环)、北三环路(正源街-亲水大街)、北四环路(唐徕渠-亲水大街)、万寿路(北三环-北五环)两侧各15米宽,黄河路(满城街-银良路)南侧宽30米林带建设工程。福州南街-通达街路北林带,全长682米,规划50米宽林带,面积3.41公顷。长城中路(通达街-四号路)两侧各50米宽林带,以及通达街以西约200米已完成段的行道树种植及两侧林绿化。
2、宁城苗圃建设工程,南起上海路,北至贺兰山路,东到四二干沟,西至满城街,主要完成规划设计、平整土地、基础设施建设及绿化种植等,总面积53.3公顷。
3、本辖区新建改造次干道及街巷绿化及原有行道树提升。
4、完成街头裸露空地绿化0.25公顷;新增庭院(居住区)绿化面积6公顷。辖区内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比例分别达到67%和80%。到年底沿街单位拆墙透绿比例不低于90%;新增立体绿化点 8 个(其中示范点3个)。
5、展摆花卉150万盆。
6、完成绿化庄点10个,绿化面积150亩,示范庄点3个,植树1.6万株。完成稻作业区骨干林带750亩(含环城高速绿化500亩),植树8万株。完成治沙造林700亩。
7、积极开展社会绿化“门前三包”活动。社会绿化“门前三包”目标责任书签定比率不低于75%,示范街道不少于5条(主要道路、街道3条,小街巷2条),示范单位占签定单位责任书的比率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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