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银川市市辖区闲置土地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8〕8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银川市市辖区闲置土地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银川市市辖区闲置
土地专项治理工作案
为加快处理闲置土地步伐,切实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合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升我市城市形象,改善投资环境,在前一阶段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任务,深入推进市辖区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工作,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署,依照国家土地管理的法律和法规的具体规定,全面清理、查处闲置土地行为,充分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城市建设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全面改善和提升我市的整体形象。
(二)专项治理原则:坚持依法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办事,既要积极推进,又要稳妥进行;坚持公开原则,全面公开此项工作的政策、目标和进度,接受社会监督,动员群众参与支持;坚持自查自纠、全面清理,突出重点、区别对待。
二、工作方法和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实行上下联动,以各辖区(含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自查为主,对历年来各类建设用地进行全面清理,对于清理出的闲置土地,要认真分析造成闲置的原因,为决策提供依据。
专项治理的重点是纠正用地单位占而不用造成土地资源浪费的行为。对由于资金不到位或者圈占土地进行倒卖谋取利益造成闲置的土地,依法坚决收回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对于其他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也要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解决办法。
具体工作安排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至2008年3月15日)。开发区管委会、各辖区国土资源分局和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制定清理闲置土地的工作方案,及时报告清理闲置土地的工作情况。
(二)调查摸底阶段(2008年3月15日-3月25日)。开发区及各辖区国土资源分局对各自辖区的闲置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