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水泥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南政综〔2008〕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批转省发改委、省经贸委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文〔2006〕608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水泥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动工业跃升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淘汰落后、整合资源、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的要求,以淘汰落后产能、调整结构为主线,以资源为依托,以优势企业为重点,合理布局水泥熟料生产线和粉磨加工企业,提高新型干法水泥比重,推广节能环保新技术,增强产业整体竞争力,实现资源的整合保护,使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地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相协调。
二、主要目标
(一)“十一五”期间水泥结构调整计划。2007-2008年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企业7家,淘汰落后产能78万吨,分别为:2007年淘汰顺昌冠顺水泥有限公司、邵武水泥有限公司、松溪石壁山水泥有限公司、顺昌古岩水泥有限公司和顺昌金溪水泥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淘汰落后水泥产能58万吨。2008年淘汰邵武共田建材有限公司、顺昌延昌水泥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淘汰落后水泥产能20万吨。
(二)“十一五”期间水泥产业发展规划。力争到“十一五”末,全市水泥产能达600万吨,实现产值15亿元,其中水泥熟料新型干法比例占85%以上。
(三)加快推广散装水泥。到“十一五”末散装水泥率达到40%,鼓励和支持发展商品混凝土等水泥替代产业。
三、发展重点
我市水泥产业发展布局以顺昌、邵武、建阳、政和等四个县(市)为主,今后新上水泥粉磨项目要求规模达60万吨以上。其它县(市)现有水泥企业要逐步关闭,今后不再新建水泥粉磨企业。积极支持顺昌县做大做强以福建炼石水泥为主的水泥产业。
四、主要政策措施
(一)建立落后水泥产能退出机制。有关县(市)政府应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分年度淘汰目标计划,制定落后水泥产能淘汰、转型的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年度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生产线及企业名单并对外公布。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采用补贴及赎买等多种方式,对落后水泥产能退出给予必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