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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城市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2.2 指挥部办公室的设置与职责

  2.2.1 指挥部办公室的设置

  市供水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供水应急办),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由市建设局主要领导任主任,成员为市建设局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市给排水管理处处长、分管副处长、市自来水公司经理。

  2.2.2 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组织编制、落实、修订城市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处置专项预案;负责城市供水日常监管工作;协调建立相关专家库、应急处置设备库及应急处置队伍;组织开展人员培训与预案演练工作;收集、分析供水事故信息,确认供水事故级别,提出实施预警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事件的原因、发展趋势、影响程度及处置措施等进行评估、分析;向指挥部报告事故概况及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

  2.3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建设局:承担市供水应急办日常工作;监测、接收城市突发供水事故报警、预警信息;协调全市城市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处置行动,做好城市突发供水事故发展动态信息后续报告工作;负责供水水质、水压、水量的监测;负责制定应急送水、集中供水和备用水源供水方案;负责组织实施供水设备、管线抢修工作;参与城市突发供水事故调查工作。

  (2)市安监局:参与城市突发供水事故的应急处理,牵头组织开展城市突发供水事故调查工作,提交事故调查评估报告。

  (3)市环保局:负责供水水源及氯气泄漏的监测,确定污染物种类与污染范围,通报危害程度和范围,负责污染区域环境生态后续修复监测工作。

  (4)市卫生局:负责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负责调派医务人员、协调使用急救场所、调集应急救援所需医药物资、医疗器械,紧急处理救治受伤、中毒的工作人员和群众,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5)市公安局:负责控制供水突发事故现场及周围区域治安保卫、交通维护、分流、管制工作;参与城市突发供水事故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负责紧急状态下供水厂及供水设施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停水后的城市紧急供水工作,负责集中供水场所治安警戒工作。

  (6)市交通局:负责应急警戒状态下运输工具调集工作,确保满足抢险物资、人员、生活物资运力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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